遠雄欠台北市民一個公道

2015-01-22
鑒於近日媒體大幅報導大巨蛋的紛爭,以及台北市政府與遠雄達成重新議約共識的時刻,身為台北巨蛋的原始規劃建築師,義不容辭適時發聲,堅持巨蛋為主、市民為主、商業為輔,提供設計初衷的良性建議。
 
一、松菸是文化體育園區,應以巨蛋為主,商業為輔
松菸全區約18公頃,其中體育園區佔10.2公頃,約31,000坪。巨蛋容積35,000坪,商業容積61,000坪,總容積96,000坪。既定位為「體育園區」,自應以巨蛋的功能為主,因此我們的原始規劃方案是將巨蛋配置在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轉角,在東側規劃5,200坪的市民廣場,做為市民休憩與安全疏散之用;在北側規劃3,800坪的生態公園,竭力在最大範圍內保存園區內生長數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老樹,保護園區的自然生態。如此的規劃,讓巨蛋保有健全的功能與完整的圓形,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均可毫無阻礙的疏散逃生,同時為市民大眾提供了9,000坪的廣場與綠地,這是一個以體育功能為訴求、全民共享的綠化園區,建蔽率僅46.6%,商業設施開發純為服務全區的附屬支援,藉此,我們獲得甄審委員會高度的認可,贏得巨蛋BOT的標案。
 
二、遠雄變更後的體育園區規劃卻是本末倒置
遠雄在與市府簽約後,在規劃上作了180度的大翻轉,為了將光復、忠孝黃金角地段變更成牟利的商場,巨蛋被迫東移,因東側緊臨菸廠古蹟,造成縱深不足,巨蛋寬度從標準規格的175公尺削減為150公尺左右,導致完整的棒球場變形,不再是健全的巨蛋了。參酌國際上的巨蛋案例,日本東京巨蛋寬175公尺,札幌巨蛋寬185公尺,福岡巨蛋寬190公尺,美國西雅圖New Pacific Northwest 巨蛋寬180公尺,丹佛Coors Field巨蛋寬190公尺;簡言之,世界上找不到寬度小於175公尺的巨蛋。變更後的巨蛋被商業設施團團圍住,建蔽率高達65%,增加近20%的商場建蔽率,等於佔據了6,200坪的開放空間。可供緊急逃生疏散的廣場,生態公園、老樹也消失了,市民的廣場、綠地被剝奪,巨蛋的功能與形狀不再完善,成為一個變調、商業掛帥的規劃。這樣的設計,在環境影響評估與都市設計審議階段,均被絕大多數府外委員質疑,體育園區的定位與功能蕩然無存。被指摘開發量體過大,基地開放性及公共性不足,防災避難堪慮….,但郝市府依然接受這樣的規劃,並有條件通過時,我們不免置疑,當市府向財團傾斜之際,心中可曾顧及公共利益、市民福祉?
 
三、低價取得大量商業容積
參照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地上權標價,每坪容積均價為台幣80萬元。巨蛋商業容積逾67,000坪,乘上每坪80萬元,其價值高達536億元。然而遠雄取得巨蛋BOT案的開發條件僅僅付出80億元的巨蛋興建成本,就獲取67,000坪的商業容積的土地使用權,遠雄因此平白賺取了456億元的巨額利潤。
 
四、扣除興建成本後的巨蛋是賺錢的金蛋
遠雄付了80億巨蛋興建成本、卻獲得別人必須支付500億元以上
才能換取的67,000坪商業容積。因此巨蛋今後每年的營運,在
不須攤提80億興建成本的條件下,將不再是財務包袱,而是年年賺錢的金蛋。
巨蛋啟用後可舉辦大型演唱會、展覽、運動、宗教法會等各類型活動,規模15,000席的小巨蛋,每天場地租金50萬元,規模40,000席的大巨蛋,場地面積數倍於小巨蛋,每天租金至少100萬元以上;加上巨蛋內部尚有許多餐廳、賣店、貴賓包廂、收費停車場,預估一年可獲利4億元以上。而每年支出含人事、保險、房屋稅、地租,加上建物維護,不會超過2億。因此,巨蛋每年都會有豐厚的獲利,絕非遠雄對外聲稱必須靠商場收入來彌補的財務包袱。
 
五、遠雄應該還給台北市民一個公道
遠雄的巨蛋合約被監察院糾正了39項缺失,開發以商業利益為導向、罔視巨蛋完整功能與市民福祉的變更規畫方案,而且僅以80億 的巨蛋興建成本,攫取536億的商業容積,開發商為一己私利,犧牲了巨蛋、犧牲了老樹、犧牲了廣大市民享受廣場、綠地的權益,實在欠台北市民一個公道,善藉此次重新議約的寶貴機會,我們建議如下重點:
1. 提高營運權利金,遠雄必須拿出更合理的營運權利金回饋市民。
2. 巨蛋應提高無償使用天數,供台北市府、市民、運動團體使用。
3. 巨蛋應該在台北市政府監督下,採用委外方式交由專業的第三方全權經營,讓其營運財務公開透明,或者如在法令允許下市府亦可考慮無償收回巨蛋,自行委託民間營運。
 
雖然廣場、綠地已不復存在,體育園區為商業利益所充斥,我們仍衷心期盼柯政府充份把握此次重新議約的企機,徹底修正不平等條款,為全體市民爭取最大的權益。
 
劉培森 建築師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