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的第三個解決方案

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 新聞稿

2015-04-21
 
 
聯合報4月21日的社論「嚴格檢視巨蛋安全, 也檢視市府態度」, 文中多處論及巨蛋設計及安全逃生的論點與巨蛋建築專業知識相距甚大,唯恐恐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 筆者願就台北巨蛋原始規劃設計者的立場,提供若干專業看法,以正視聽。同時希望站在廣大市民的角度,為目前台北市政府的兩個巨蛋解決方案之外, 提出第三個建議方案。
 
一、國際規格的巨蛋
國際間,巨蛋主要分布在美洲及日本棒球運動發展較成熟的區域,1989年開幕啟用的加拿大多倫多巨蛋(Rogers Centre)屬鋼筋混凝土構造加上開啟式金屬屋頂,1988年啟用的東京巨蛋(Tokyo Dome)屬充氣式氣囊構造,固定式的透光屋頂,兩者,建築技術全然不同,無所謂一代、二代沿襲關係。
 
 
二、開啟式屋頂與固定式屋頂完全是因為北美與日本職棒文化的不同,美國職棒史起於1876年,習慣在太陽下生長的自然草皮上打球,這也是北美絕大多數巨蛋多為開放式屋頂的主要原因。
 
日本的職棒則到了戰後1950年後,始有現代的職棒制度。有頼科技的進步,研發出不需仰賴日照生長人工草皮系統,因此日本的巨蛋多採造價比較便宜且不受天候影響的固定式屋頂。
 
因此,開啟式或固定式屋頂的選擇,取決於天然及人工草皮使用接受度,與巨蛋量體需不需下沉無關。持平而論,聯合報社論稱主場地下沉是因為巨蛋屋頂由開啟式改為固定式,並非事實。巨蛋量體下沉純為安全疏散考量,國際間巨蛋的觀眾席多在4萬席以上,觀眾席分為下層觀看台與上層觀看台,為了讓上、下層看台觀眾同一時間迅速完成疏散,棒球主場地必須下沉。
 
二、在台北市府兩個方案之外的第三個方案
 
1. 目前的巨蛋規劃以商業為主, 導致整體建築配置結構性的錯誤。
 我們建議台北巨蛋體育園區的核心價值,應奠基於以體育、市民為主, 商業為輔的精神,保留東側的辦公大樓、旅館,與北側的影城。
 
完整巨蛋體型的最小寬度為175公尺,為了避開松菸古蹟製菸工廠到忠孝東路側之間距不足,整個巨蛋園區可配置於忠孝、光復轉角,除了保持完整、健全的蛋形,同時創造巨蛋東側遼闊的都市避難防災廣場,並留設了西側的遊憩綠化公園;當巨蛋四周皆為開放空地時,自然有效地確保大型活動六萬觀眾的安全疏散。
東側的辦公大樓與旅館、及光復北路側的影城,可重新採地上權招標。依目前台北市精華地段地上權權利金容積坪每坪八十萬元計算, 市府可收近三百億元的權利金, 其中一百億元可重新興建一座國際標準的完整巨蛋。唯有如此,巨蛋體育園區的核心價值才可確保,台北市民也能擁有一座引以為傲、既安全又現代化的巨蛋。
 
劉培森 建築師